三位旅客随团赴日旅游,到达日本机场后,一人却神秘失踪,为此,上海某国际旅行社将苏州某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团费1.74万元和保证金15万元。7月13日,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海某国旅于3月23日与苏州一旅行社签订了3人出境旅游合同,由苏州某旅行社支付每人5800元人民币的参团费,总计1.74万元,合同约定在归国后支付。就在旅行团到达日本成田机场并办理完入境手续准备集合入境时,其中一位叫王艨的旅客在日本机场神秘失踪。旅行团在等候未果的情况下,只得先去已经预订好的酒店。之后,上海某国旅向机场内警察局作了行踪不明的报告。
上海某国旅依据与苏州某旅行社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担保函中的条款如客人在日本发生如下情况:
1、擅自离团;
2、擅自推迟日期及航班回国;
3、滞留不归;
4、未跟团同进同上,苏州公司将会在3人中任何一人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后三日内将此3人连保15万元押金支付给上海某国际旅行社作为补偿。,提出要求苏州某旅行社支付保证金15万元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苏州旅行社则认为上述条款并非是违约条款,只是在存单上设定的质押,担保的责任应是连带责任。并且,苏州旅行社认为在王艨失踪的这事件中,原告上海某国旅应该存在比被告更大的过错责任,因为从王艨神秘失踪事件可以看出此人很大可能是想借着出国旅游的机会偷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对该案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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