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怎么审查合同主体资格
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行业的还要审查从业证书。主体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时,要审查对方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审查资质证书,如药品企业审查药品经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审查其五证等。第三人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的合同,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是否写明代为签订合同的事项。
二、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内容
合同业务最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法人,能够审查这类合同主体已经可以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但合同主体并不局限于企业法人,在法律允许及没有资格限制的情况下,个体户、合伙企业、自然人等也可以是合法的合同主体。
1)查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报送的年度报告,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要素是否与合同相矛盾;
2)营业场所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以身份证等证件登记姓名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与境外公司签订合同,不能只关注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更要关注该公司自身资质和履约能力,防止其假借实力较强的关联公司混淆对其自身的判断;
5)其他需要审查的相关证明。
收执复印件时,应查验原件,并要求提供方在复印件上盖章或签字;或向有关机关申请查询、调阅原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
三、合同主体的其他资格问题
1)来自法律或相对方的资格限制,某些交易会出现来自法律或相对方的主体资格限制,不符合这些限制条件同样属于主体资格不合格。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有时发标方会对投标方在注册资金、资质、业绩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投标将劳而无功。
2)法定表表人及代理人。某些合同可能需要审查对方代表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审查对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限。前者需要调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章程,后者则主要是审查其委托授权书是否明确、被授权人与代理人是否同一。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单位加盖公章,则签字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有时并不重要,但有时必须通过调阅工商档案确认所用公章是否是备案的公章。如果对方采用未经备案的公章签订合同,则会带来许多法律风险。
3)审查中的操作性问题。如果提交审查的合同中未注明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将非常不利于合同审查。因为企业名称是初步判断合同主体资格的依据,而某些合同中当事人出于不同位置又有不同的审查重点。因此,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最好让企业注明,至少要注明自己属于哪一方,以及对方企业名称中除字号以外的其他内容,以便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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