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失业金的申请方式是解除合同后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到本人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准备个人资料进行办理,在当地社保中心提交个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合格后会有工作人员通知去参加再就业培训并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的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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