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必备的要素包括:
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
3、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自承诺生效或各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
一、要约成立条件有哪些
要约成立条件如下:
1、要约应由特定要约人发出;
2、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4、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作出;
5、要约必须送达受约人。
承诺的成立条件承诺是指被要约人将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缔结合同的意思。
二、要约和承诺怎么区分
要约和承诺有以下几点区别: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三、保险合同如何才算正式签订生效合法呢
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保险合同才算成立生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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