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去民政局离婚的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而且要求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申请人的要求有哪些
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的要求有: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合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有孩子抚养问题能协议离婚吗
有孩子抚养问题不能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不成的,只能由法院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财产纠纷能做为离婚原因吗
可以。
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财产纠纷,当事人双方如果都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对于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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