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人纠纷是由于原告举证吗还是由被告举证
在有关法定继承纠纷的诉讼过程中,身为原告方会担起举证责任的重任。
换言之,法定继承方面的纠纷主要遵循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流转开展。
这就意味着,若原告声称某位继承人已经成功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那么原告便有义务提供证据以证实该继承人确实存在且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亦清晰明了。
具体而言,以下便是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及举证责任的详细说明:
1.法定继承的范围:法定继承乃是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其中涵盖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条件、份额以及分配原则等诸多方面。
2.举证责任: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原告需首先证明被告确为法定继承人,同时还需明确被告所继承的遗产范围。
这是由于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责任承担,仅限于其实际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
3.特殊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倒置: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法律可能会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即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一方,但此种情况并非普遍现象。
4.继承人的举证:倘若继承人主张其所继承的财产价值低于债务总额,则继承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法定继承人能否作为受遗赠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继承人无法成为遗赠人。
个人有权在遗嘱中通过订立有效条款,决定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以及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
在此情况下,若个体欲通过遗嘱方式指定某位或数位继承人继承遗产,那么其理应设立的则为遗嘱,而非遗赠协议。
此种情形属于遗嘱继承范畴,遗赠的受赠人仅限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特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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