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以离婚为前提条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时候,是可以请求退彩礼的,所以结婚三个月彩礼一般可以不予返还。
一、女方不退彩礼怎么办
可以与女方协商或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同居一个月后要离婚彩礼能退回吗
当事人之间在登记结婚后同居一个月即离婚,彩礼在以下法定情形下是应当退回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什么情况下双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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