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深、沪两市的投资者有7000多万,其中绝大部分为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的破产将会影响到千千万万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此外,至今为止,我国没有上市公司破产的案例,投资者还没有形成上市公司破产的心理预期。因此,如果突然让上市公司破产的话,将会给投资者的信心造成打击,并对二级市场形成冲击。
(二)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具有一定价值,只要上市公司不破产,二级市场上的股票就有一定的价值。即便上市公司因为连续四年亏损退市,其股票还可以在三板市场交易,投资者的股票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然而,上市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由于股东排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最后,如果上市公司被破产清算,广大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三)对上市公司的债权人而言,若公司破产,破产财产中支付完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所欠税款之后,能够留给债权人的几乎为零,因此债权的损失也很大,甚至血本无归。所以债权人一般都不希望上市公司破产,希望进行重整,原大股东能够偿还部分欠款,政府给予补贴,或引入新的大股东,使企业能够重新正常运转,从而收回部分债权。
(四)上市公司破产除会产生广大投资者血本无归等后果外,还必然导致更多的员工失业,增加社会压力,并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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