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别人东西的罪行就叫作侵占罪。
这是个自诉的案子,我们可以自己去法院告诉他们这个事儿,不用花钱请律师代理。
这种罪就是你把人家托给你保管的财产遗忘了的物品甚至是埋在地下的东西,给占了为自己所有。
如果数量大的话,而且你拒绝还回去,那就要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