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旁边加盖一个清楚的发票专用章,两个发票章存在不会影响抵扣或入账。增值在专用发票盖章,原则上是在右下角备注空白处盖章不可以多盖的,但是正常往往很多开票员不小心导致章盖的比较模糊。
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章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章的意思是,电子签章采用图像处理技术和电子签名技术将传统签章电子化,实现电子文件加盖签章的操作。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会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纳税人获得发票后,使用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将鼠标移至增值税电子发票销售方区域或发票监制章区域,点击鼠标右键,点击“验证”按钮,可查看签章是否有效。
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如下: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
三、运费发票开具的规定
专用发票开具总体要求是: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进一步明确了货运专用发票开具的规范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自开票企业必须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货运企业只能为自有车辆或视同自有车辆提供的真实货运业务如实开具货运专票,否则蕴含涉税风险。对不得作为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管理的企业,既没有自有营运车辆又没有视同自有营运车辆的交通运输业纳税人,一律不得使用货运专用发票,也不得为其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时必须逐笔开票,且运输车辆、货物起运地、运输时间等必须一致,并将货物运输合同、路桥费单据等附于货运专用发票后面,便于税务机关核对。车辆在外地营运,不能携带货运专用发票到外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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