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离婚诉讼中的子女抚养权处理问题的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年龄和其他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子女是在哺乳期内,那么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是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首先协商处理,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具体规定
1、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让子女同住的;
(2)父母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有抚养条件不相等的义务;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
2、父母同意不满两岁的孩子随父亲生活,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对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与他们一起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给予优先考虑:
(1)进行了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其他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父亲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在随父或母生活时给予考虑。
5、父母对于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其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想离婚但是孩子还在哺乳期,夫妻双方是可以坐下来一起商议的,双方协商以后所得出的孩子抚养的归属权,可以再自己到婚姻的登记机关去办理正常的离婚手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可以按照双方的共同协商结果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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