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怎么选择
常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其次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
二、什么是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
原先住在哪就一定还在哪里安置是对就地安置的一种误解。一般而言,拆迁区域范围内的安置均属就地安置。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对于就地和异地安置的规定也有一定不同。在《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三条中就指出,本规定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原拆迁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且安置区域较拆迁区域不低于二个区域类别的安置。
所谓异地其实并没有很远,异地是相对于被拆迁人目前所在的地块或区域而言。
实践中,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等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进行安置。
异地安置的安置小区只是与原拆迁区域相对较远,一般大于1公里。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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