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和亲生子女断绝关系,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因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的,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一、孩子女方是否有继承权
归女方抚养的子女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死亡的,子女是父母财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不改变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
二、合法断绝父子关系如何开证明
法律上没有断绝亲子关系这一说。
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的事实关系,这种血缘关系自出生存在,到死亡终结,无法通过协议或者公证等方式解除。
即使双方商定签署一个协议,断绝亲子关系,而协议内容也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因此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到的以口头形式,或者以书面、登报等形式,断绝亲子关系,诸如此类,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提出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可以断绝亲子关系,相反,法律规定了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这些义务是不能以已经断绝亲子关系为由逃避的。
三、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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