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办理资料
近期小2寸证件照
论文及证明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工作业绩、完成项目复印件、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个人参保证明
继续教育证书及各类专业培训证书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情况
现职称证书、聘书,现职称评审表或批文
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证明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面试答辩表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即办件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8840室
七、相关政策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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