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股东能又成立另外一个公司。法律并没有股东只能持有一个公司的股份。只要符合公司成立条件的,股东是可以成立另一个公司的。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一个公司可以有几个股东
一个公司可以有几个股东,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作出限制,不得超过50人,但最低人数不受限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东为2-200人,股票发行后,可以有200人以上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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