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还公积金贷款。自还款第2个月始,申请人可申请提取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分期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淄博市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连续逾期三次(不含)以上或缴存不正常连续三个月(含)以上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可以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