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哺乳期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进行赔偿。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全文4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