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待遇需提供资料
(一)申报工伤医疗待遇:填写《汕头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书;
(3)在定点医院门诊、住院治疗应提供医疗费用收费收据、明细清单、《疾病证明书,病历、出院小结、主要检查报告单、中药处方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填写《汕头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伤残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汕头市职工因工伤残鉴定书等。
(三)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填写《汕头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伤残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5)《汕头市职工因工伤残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工亡待遇:填写《汕头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火化收据原件、《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供养直系亲属的证明,如供养对象属超出劳动年龄的(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提供街道(镇)办事处证明;供养对象属死者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学龄前儿童提供户口簿;
(5)医疗费用收费收据、明细清单;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7)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死者原身份证或户口注销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全文6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