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医疗纠纷提出控告的情况,以死亡案件居多。未造成死亡的案件,诸如医疗性伤残,病情加重,费用纠葛等问题较少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现在已有规定,主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病人及其家属可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当病人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及其家属或医疗单位均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通过检察机关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向司法部门控告的医疗纠纷,由人民检察院受理;未赂司法部门提出的医疗纠纷,由卫生行政机关自行解决。在法医检案中所遇见的案件多数是卫生部门自行处理后,因家属不服或认为不公正而再控诉的案件。
医疗纠纷鉴定机构
确定鉴定机构有两个途径,一是双方协商,二是法院指定。双方协商就是双方都同意某一鉴定机构作为案件的鉴定机构,可以是双方中的一方提出某个机构,对方同意,也可以是双方分别写几个鉴定机构,有重合的就在其中挑选出来一家作为案件的鉴定机构。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协商,那就要有法院指定,有的地方比如北京要通过电脑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后由法院指定,有点地方则是由上级法院直接指定。
医疗纠纷鉴定前的准备
当事人应当尽早封存病历。
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有关物品、实物进行检验并作出的检验报告。
要求医院提供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
患者如果死亡,应该同意医院方的尸体解剖建议,或主动申请鉴定部门进行尸体解剖检验。
保存好所有门诊、急诊病历及有关资料(因为谁导致医疗纠纷鉴定不能进行,谁就要承担责任)。
全文7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