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佣关系伤残和工伤致残哪个赔的多
雇佣关系伤残和工伤致残赔的一样多。
雇佣关系和工伤赔偿的范围是一样的。雇佣关系双方属于劳务关系,要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等费用;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雇佣关系伤残赔偿项目
雇佣关系中,如果雇工受到伤害,雇主存在过错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雇佣关系伤残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雇佣关系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伤残的,申请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包括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申请表、身份证明等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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