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女由外祖父协助抚养,不直接抚养的父或母有固定收入的,法院一般判决支付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的抚养费;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法院一般判决支付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的抚养费。
外祖父抚养外孙子女应具备哪些条件
外祖父抚养外孙子女需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外祖父有负担能力,即经济能力;(2)父母必须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如精神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收入等等);(3)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全文5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