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砸伤人要找谁进行负责
高空坠物砸伤人由侵权人进行负责。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高空抛物的责任除了能够证明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起诉流程是什么
高空坠物起诉流程是: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三、高空抛物免责情形有哪些
高空抛物免责情形有:
1.证明发生损害时,自己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高空抛物或坠落物并非自己所有;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在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
建筑物使用人责任并非基于过错的赔偿责任,而是基于保护弱者补偿责任,具体适用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平均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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