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个人应纳税额=综合所得-5000元起征点-“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依法已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个税起征点5000的新税率表
个税起征点5000税率表如下: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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