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的股东和不管理公司的关系是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不管理公司是投资者身份,管理公司是属于经营者身份。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股东,股东接受公司的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故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企业个体私营注册登记管理股
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管理工作;依法核证、照,并进行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全县企业登记注册情况;负责全县企业登记注册的统计和各种资料的整理上报;指导本系统有关登记注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负责县属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发证;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商标及特殊标志监督管理;对商标印制单位监督管理。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上述法律条文规定的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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