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其中一方欲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另一方却坚决反对,在此情况下,希望结束婚姻的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对于此类起诉离婚的事务,需事先准备完备的起诉书,并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以及详细的双方个人资料等支持性文件作为证明。
当法院接收到关于离婚的申诉后,首先将履行调解职能以促进双方和解,若调解过程宣告失败,接下来就会依据双方之间的婚姻状况是否确实达到破裂程度这一标准作出是否同意其离婚请求的裁决。
在评估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的过程中,法院将会充分考虑诸多因素,例如是否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共同居住、家庭暴力行为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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