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和辞职的区别有以下两点,分别是:
1、针对人群不同。调动工作针对的是在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进行工作的人群;而辞职不论任何企业行业都是可以发生的;
2、性质定义不同。工作调动是指员工被调动到公司内部的另外一个不同领域中去接受某种工作安排。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一、用人单位在符合如下要件时,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这里的患病应属于非职业病;
2、法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有: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辞职与调任的区别有两点,分别是针对人群不同、性质定义不同。用人单位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几种方式处理。
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区别
引咎辞职多指领导人对于自身的追责,其因自身过失给工作产生某种不利影响或严重危害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道歉也难以弥补其所犯的错误,大都用于政治官员身上。责令辞职不受自身控制,多指上级因其成员不适合某项工作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组织处理。责令辞职有两种适用情形:领导成员应该自己引咎辞职的,但其本人不愿提出辞职的;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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