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起,江苏省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5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江苏各市身份证异地办理受理点大全
【补换证指南】
1、异地受理范围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具有上述15省市常住户口的人员。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吉林省延边州、长白县、前郭县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能受理。
几种不予受理情形:
一是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二是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是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
四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异地受理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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