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除了可以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订立。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要注意哪些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般要求经过订约提议(要约)和接受提议(承诺)这两个主要步骤。
具体说来,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人除表示希望订立合同的愿望和决心外;还必须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便对方考虑愿否接受,这种订约提议即为要约。当事人另一方对对方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即为承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亦是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通常先由投保人填写保险人。
二、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
合同签订的日期,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合同成立;
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签订与签定的区别
签订与签定的区别具体如下:
1、意思不同,签订是双方需要共同订立契约或者条约;签定是不需要双方订立条约;
2、过程不同,签订有商讨后进行签订的过程和在条约上签字的过程;签定只有在条约上签字的过程;
3、用法不同,签订是更为专业的用法;签定在法律角度来说,是不能使用的一个用语;
4、结构不同: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宾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
5、强调内容不同:签订强调的是过程,签定强调的是结果。
一、合同签订的程序一般是: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二、签订合同应遵守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6、遵守法律法规原则。
总之,签订与签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意思不同、过程不同、用法不同、结构不同。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有五个,分别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禁止滥用权力公序良俗的原则。订立合同时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确定各自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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