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续租时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续租是可以不用重新签合同的。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然后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续租是可以不用重新签合同的,只要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合同的,原来的租赁合同就继续有效,只是期限为不定期。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屋指导意见》第(一)项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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