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与实际履行不一致时,如果对方当事人接受实际履行,视为合同的变更;如果对方当事人仍要求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则视为瑕疵履行或履行错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处理如下:
1、两份合同出现内容不一致的,则需要对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或内容进行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从而判定哪份合同条款或内容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当双方就合同解释无法协商一致时,起诉至法院的,由法官综合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认定。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法院判定包括如果两份合同约定的内容没有冲突,只是对合同内容有不同的约定,不能简单地认定后一种协议是对前一种协议的变更,或者后一种协议是对前一种协议的补充和完善;同时订立合同的,应当以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为依据。能够确认合同实际履行的,以实际履行合同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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