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增值税中哪些情况需要按房地产评估价格征
在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有几种情况需要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来计算征收。
1.当纳税人隐瞒或虚报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时,税务机关将依据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的评估结果来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2.如果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评估机构会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出的房屋成本价,以及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来进行评估。
3.当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且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时,税务机关也会参考房地产评估价格来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这些规定均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
二、隐瞒房产成交价格
隐瞒房产成交价格是土地增值税征收中的一种情形。
1.当纳税人选择不报或有意低报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价款时,这种行为就被视为隐瞒房产成交价格。
2.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不会接受纳税人自报的成交价格,而是会依据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的评估结果来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3.这样做是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防止纳税人通过隐瞒真实成交价格来逃避税收。
三、成交价格低无理由征
当纳税人申报的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且纳税人不能提供合理的凭据或无正当理由时,这种情况就被视为成交价格低无理由。
1.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参考房地产评估价格来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这一规定旨在防止纳税人通过故意压低成交价格来逃避税收责任。
2.通过引入房地产评估机制,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确定房地产的实际价值,从而确保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能够基于真实的市场价格进行。
全文7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