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需要双方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即可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签订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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