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错方能否在离婚后单独提出赔偿
1、过错方不能在离婚后单独提出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过错方要求离婚会有什么不利后果
1、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2、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3、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全文4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