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网络赌博代理角色的存在已经被广泛认为是构成了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
换言之,当某位人士作为网络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并且接受下注时,就等于他自己正在进行着开设赌场的行为。
在定罪量刑的环节中,有关部门会综合评估代理组织的规模大小、参与者数量以及投入赌博的资金数目等多方面要素,从而确定适当的刑罚措施。
一般而言,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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