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国人出入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哪四种
对外国人出入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拘留、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
二、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条件有哪些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
1、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2、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
3、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4、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
5、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
6、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三、外国人入境的条件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1、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的;
2、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
3、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
4、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的;
5、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
6、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
7、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
8、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
9、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
10、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函电的。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