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与和解:
首先,争议的双方应当秉持着对历史的敬畏、对事实的尊重以及对现状的理性看待的基本原则,展开积极而诚恳的沟通协商,力求寻找到一种双方均能认同并满意的解决方式。
调解程序介入:若协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可寻求村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相关权威机构的介入来协助调解。这些机构一般都会设有专门的调解服务团队,为各方提供公正、公平的调解服务,以期化解矛盾纠纷。
仲裁及诉讼途径:在仲裁或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需提供充足的相关证据和资料,以支撑其主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