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丢失,应该及时向遗失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挂失,取得证明后,登报声明作废,再向迁移证签发地派出所申请补办,一般情况下受理当日即可办理完成。补办户口迁移证流程如下:
1、到原《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所在的公安局出具“尚未入户”证明。
2、写一份书面申请,说明《迁移证》遗失的时间、地点、经过和补办理由,并由所在系和保卫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在保卫处户政文秘科领取并填写《补发迁移证申请表》,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由保卫处集体户口管理员代向公安机关申办补领户口迁移证手续,因公安机关补发户口迁移证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学生在15个工作日后按约定时间到保卫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