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安全事故时如何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方式:
1.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行政部门。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二、在安全事故报告中需要包含哪些重要信息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一般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主要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13号令,个别情况下会用到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和《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n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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