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一)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按照规定,抚养费给付期间,一般计算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条件和能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16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离婚涉及到子女问题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谨慎处理,否则会对之后的亲子关系造成影响。而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支付抚养费的时候。一般来说,应当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抚养费数额,当然之后若客观情况发生改变,也可再增加或减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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