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如果有人对某个商标提起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申请,那么该商标所有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在该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之日的前三年内,超过或者过后都不算有效证据;如果商标每闲置两年就需要使用一下,需要保留好证据。
一、商标如何正确使用
1、首先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是符合相关的商标法,在享受商标法保护的同时也得遵循一定的义务。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注册人就能享有商标使用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的时间没有使用,该商标就会被依法撤销。
2、商标注册人是不能随意的更改商标转让的任何标识,商标的图案、文字或者组合都是不能修改的,再者商标注册人也是不能私自更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或者地址等其他的注意事项。
3、商标拥有者是有权利把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必须经过正当的许可合同才能许可给他人使用。得到许可使用的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的有限期内向商标局进行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过备案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4、商标拥有者还能转让商标给他人使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应该签订书面的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保证。
5、注册商标不在制定的商品或者是服务范围内使用是属于冒充注册商标,属于商标违法行为。
6、注册商标是可以续展的,通常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自商标核准之日算起,在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商标拥有者需要在有效期满前的十二个月按照规定的办理手续,申请商标续展,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及时的办理,是允许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进行申请办理的。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十年,从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算起。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该注册商标将会被注销。商标局会对所续展注册商标进行再次公告。
7、商标拥有者是可以出质商标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想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二、驰名商标申请认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驰名商标申请认定需要如下证明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度的相关材料;
2、证明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相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历史和范围的相关材料;
3、证明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区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类型和广告量;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保护记录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作为中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近三年主要商品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相关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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