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分居后的财产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所以夫妻分居以后获得的财产依然是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参与财产分割。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所以分居以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财产分割的范围。
2、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出轨导致离婚的,根据具体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赔偿。
二、离婚能够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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