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昨日获悉,该案已宣判,被告人卓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1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卓玲因其丈夫李某执意要起诉离婚,遂产生杀死其与李某亲生儿子后自杀的想法。2014年2月16日13时许,卓玲在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一出租屋内,用床单将儿子小俊吊死后,打开煤气阀企图自杀,后被房东发现并报警。卓玲在原址等候,直至警察到场将其抓获。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小俊系被封闭呼吸道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卓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卓玲在作案后,明知有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备自首情节。此外,法院还认为,案件起因是婚姻、家庭矛盾,悲剧的发生既有其个人内心狭隘、思想偏激的原因,亦有其夫妻长期不和、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正确处理的现实根源,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据此酌情从轻处罚。
因儿子姓氏引发争吵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要满足如下条件要求: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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