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5.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一、患方要提起医疗诉讼前应该做哪些工作
患方要提起医疗诉讼前应该准备起诉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病历资料复印件、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医院对医疗事故纠纷投诉怎么接待处理
1、患方来访时,有关部门安排专人做好接待工作,做好投诉记录,其中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患者姓名、就诊科室、投诉人姓名及其与患者的关系、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反映相关科室和个人的主要问题、事实经过及投诉要求等。
投诉接待记录要有投诉人签名,注明时间。
妥善保存患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如门诊病历、处方、收费单据、其他医疗机构病历、诊断证明、病理报告、x光片等),可以应患方要求向其出具签收证明。
2、根据患方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其对有关病情及诊断治疗情况的认识,由医务科、护理部安排相应的临床或医技科室负责人和当事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护理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患方进行沟通、说明解释有关诊疗情况。
3、对患方不同意医方解释工作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向患方说明医院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流程(包括复印病历、封存病历、尸检建议等)。
4、患方要求复印或封存病历时,医院病案统计科应按国家规定审核患方身份,核对签名的患方代表身份,留存患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同时患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复印病历资料的费用。
5、由于患者死亡引发的医疗纠纷,由发生科室向患方亲属提出尸检建议并告知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6、凡逾期不处理尸体的,由院医务科向院保卫科通报,由保卫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起诉医疗事故赔偿要证据吗
(一)、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
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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