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一年可以申请孩子的抚养权。只要申请人符合条件,无论离婚多久,在孩子独立前都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患久治不愈的传染病;
2、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跟另一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
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需要看孩子的具体情况。
1.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2-10周岁的孩子,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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