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租赁房限制购买权益,然而您依然具备续租资格,但是请注意,续租申请必须在实际租赁期限结束前的三个月内向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提出。
经严谨审查之后,若确认申請人仍然符合公租房申请的各项要求,有关部门将会为其办理续租手续。
然而倘若核查结果显示申請人不再满足申请条件,承租方将无权再次申请续租服务,需要立即退出所租用的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