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有哪些
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互有过失的船舶碰撞中,对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其过失比例的,有权向其他过失方追偿。
这种追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本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二、船舶碰撞的责任与损害赔偿有哪些
1、船舶发生碰撞,当事船舶的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对于相碰的船舶和船上人员必须尽力施救。
2、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3、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4、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
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
《海商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章 时效 第二百六十一条 【船舶碰撞赔偿时效】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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