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具备什么条件
时间:2023-02-24 11:02:07 1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一、哺乳期过怎样不用收监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二、贩毒罪十五年能减缓刑罚吗

贩毒被判处十五年,符合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三、保外就医审批程序是什么?

保外就医审批程序是:1、看守所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审议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监狱、看守所内进行公示;2、公示无异议后,监狱、看守所应当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3、批准机关作出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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