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一、交通事故自动结案的期限是多长
交通事故无论能不能调解成功,都是不能自动结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交通事故立案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受理。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6、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全文7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