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可在收到第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鉴定申请,或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鉴定。

对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