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监视居住期间,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会受到何种处罚。其中包括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再次犯罪以及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这些行为都会导致一般违法行为的认定。
在监视居住期间,有以下几类一般违法行为:
1.逃跑:指未经批准离开监视居住地点,或者擅自离开指定居所。
2.干扰证人作证:指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影响证人证言的公正性。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指故意破坏、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或者指多人共同串通作证。
4.再次犯罪:指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再次被定罪并被判有罪。
5.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指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中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 法 行 为 程 度 :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 严 重 违 反 《 刑 事 诉 讼 法 》 第 5 7 条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7条规定,严重违反该条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刑罚的处罚。同时,该条法规也对一般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一般违法行为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但尚未达到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程度,且尚未产生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该条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而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则是指违反该条规定,导致严重社会危害性后果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根据该条法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违法行为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该条法规,处罚为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而对于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对监视居住期间一般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其处罚规定的总结。希望广大民众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文9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